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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发表时间:2018-03-18 17:0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对《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工作期间,进行了公示,现对公示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内容以及是否符合《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说明。

1、概述

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银铅锌矿区内1350平硐口附近的工业场地,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400m2,建设设计能力为50m3/h的充填站一座,主要由膏体仓储浓密尾砂制备系统、充填料浆制备系统及管路充填系统组成。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规定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故与2018年5月1日委托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单位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签订合同的7日内,于2018年5月3日-16日在附近村庄张贴公告就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2018年12月14日-12月27日在内蒙古光大矿业责任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由于建设单位编制期间建设方案有所变化,按照新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我单位与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7日内,于2018年5月3日-16日在附近村庄张贴公告就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的简述、给出了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和途径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1。

2.3公众意见情况

在第一次公示期间,我公司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表。

3、第二次公示情况

2018年12月14日-12月27日在内蒙古光大矿业责任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2。

4、第三次公示

2018年3月12日本项目评审会通过,经修改完善后向克什克腾旗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现进行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全本公示。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本次公众参与过程中公示期间我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时间:2019年3月18日












附图1 第一次信息公示示意图



图1    第一次公示现状照片


附图2 第二次信息公示示意图













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工业场地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以选厂产出的尾矿砂、普通硅酸盐水泥作为填充材料,建设设计能力为50m3/h的充填站,主要工程包括工艺设备安装、充填站土建工程、充填管网敷设和辅助工程。

项目投资:3065.9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众参与调查→编制完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3、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分析论证工程污染特征,核算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析论述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预测分析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从环保角度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具体项目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4、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小东

联系方式:15148164540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3日






















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及采空区充填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工业场地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以选厂产出的尾矿砂、普通硅酸盐水泥作为填充材料,建设设计能力为50m3/h的充填站,主要工程包括工艺设备安装、充填站土建工程、充填管网敷设和辅助工程。

项目投资:3065.9万元。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及管路冲洗废水、充填体滤水及生活污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由排水沟排至充填车间的沉淀池,经液下渣浆泵将池内污水利用充填时间段排至搅拌槽继续调浆;管路冲洗废水经工作面排水管排到采区沉淀池,再由矿井排水系统排至地面高位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充填搅拌系统;充填体滤水排至中段水沟自流至主排水水仓,经沉淀后由矿井排水系统排至地面高位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充填搅拌系统;生活污水依托矿区行政办公生活区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矿区绿化,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均不外排。

2.废气:汽车在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线路中在扬尘路段增加洒水设施,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水泥仓仓进料粉尘经仓顶滤芯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处理后由达标排放搅拌设备上方布置呼吸管,管内设喷淋水嘴除尘。通过以上措施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固废: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废物,可先集中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经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泥主要为充填料,定期清掏回用于搅拌设备;经井下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泥主要为充填料,定期由矿车运送至井下适当地点进行填充。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填充站井下填充作业及泵类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范围为40-85dB,在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及绿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评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工程所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生态环境破坏等。

(3)该项目在施工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4)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5)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小东

联系方式:15148164540

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4日